來源: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時間:2016-03-11
一、單位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學藝術的方針、政策,指導和服務各文藝家協會、學會和民間性文藝社團的創作及其他文藝活動;鼓勵并組織文藝家深入生活,積極進行創作、展覽和表演;組織文藝隊伍,建設專業文藝創作機構,組織開展文藝培訓,扶持拔尖人才,繁榮文藝創作;溝通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與文藝工作者之間的聯系渠道,反映文藝界的意見和要求,促進文藝界的團結和穩定;維護文藝工作者和文藝團體的合法權益;開展文藝理論研究、文藝評論和國外文藝交流活動,參與組織有關文藝評獎活動;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職能
內設4部1室:綜合部、組織聯絡部、文藝創作和理論研究部、協會綜合工作部、文藝創作室。
綜合部負責本會的政工、黨務、人事、檔案、文秘、機要、財務、行政后勤、國有資產、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制定本會的工作規劃和行政規章制度;綜合協調各項業務工作,起草業務綜合材料。
組織聯絡部負責本會的組織、聯絡、協調工作;負責中國文聯、各省市文聯的業務聯絡,各區文聯和各行業文聯、產業文聯的業務指導、聯絡協調,掛靠文藝類社會組織、深圳市文化藝術專家聯誼會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外事管理、對外交流以及港澳臺事務工作;協助開展文藝家維權;組織開展有關文藝交流活動和文藝惠民活動;承擔國內外有關文藝團體來訪接待工作。
文藝創作和理論研究部負責論證實施全市文藝體制改革創新;為全市文藝事業和文藝產業發展提供理論性、前瞻性的調查和研究,推動文藝發展規劃;策劃與組織重大文藝創作項目;了解國內外文藝發展動態,掌握文藝相關信息和思潮,推動藝術創意產業發展;負責重要會議文件的起草,組織文藝理論研究和文藝批評,宣傳推廣本土優秀文藝作品(人才);組織對外宣傳,編印有關文藝刊物,舉辦文藝培訓活動,指導文藝創作。
協會綜合工作部負責聯絡、協調、統籌、管理市級各文藝家協會工作;履行文聯對各協會的規劃、組織、管理、統籌、協調、實施、檢查及資源整合的職能;帶動各文藝家協會開展各藝術門類的創作、研討、演出、展出、交流等文藝活動。
文藝創作室負責組織文學藝術創作、聯絡、協調、研究、展演、交流、培訓的規劃、策劃、實施以及宣傳推廣,履行服務作家、藝術家的職能。
三、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6年總收入4143萬元,其中:財政預算撥款收入4143萬元(含政府采購資金35萬元);總支出4143萬元。在上述收支總規模內,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11.1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5萬元,公務接待費0.6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暫不予下達,實行財政集中管理,屆時根據市因公出國計劃預審會議審定的出國任務審核安排。
項目安排2490萬元,其中:文藝創作推廣服務177萬元;文聯及協會工作業務159萬元;組織聯絡87萬元;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 2032萬元。項目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宣傳文化事業建設費及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經費納入年度部門預算。
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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