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市文聯
時間:2023-08-11
一、羅湖區文聯
(一)羅湖區文聯簡介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深圳市羅湖區文聯),是在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領導下,由各文藝家協會團體會員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區文學藝術工作者的專業性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文藝界的橋梁和紐帶。
羅湖區文聯成立于1986年,始終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循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認真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基本職能,團結全區廣大文藝工作者,以昂揚奮發的精神,繁榮創作、服務人民,守正創新、銳意進取,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可持續發展先鋒城區貢獻文藝力量。
目前,羅湖區文聯直屬有深圳市羅湖區作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戲劇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音樂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美術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舞蹈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民間文藝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攝影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書法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曲藝家協會、深圳市羅湖區雜技家協會共11個文藝家協會。截至2024年4月,共有會員 2039名,其中省級會員425名、國家級會員234名。
(二)羅湖區文聯章程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是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領導的,由羅湖區各文藝家協會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區文學藝術工作者的專業性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文藝界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是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其指導和幫助。
第二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發展道路和群團發展道路,遵守憲法和法律,最廣泛地團結、動員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第三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把推動創作生產優秀作品作為文藝工作的中心環節,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文藝創新,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創作生產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反映時代呼聲、振奮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優秀作品,講好深圳故事、羅湖故事,弘揚經濟特區精神,打造深圳文藝高地。
第四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發揮黨和政府聯系文藝界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強黨的建設,完善黨建帶群建制度機制,聚焦“做人的工作”核心任務,密切聯系、團結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聽黨話、跟黨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與時俱進,深化改革創新,依法依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對各團體會員、文藝工作者和新文藝組織、新文藝群體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基本職能,通過組織學習培訓、創作實踐、文藝評獎、書刊出版、成果展示、志愿服務、文藝評論、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工作,切實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
第六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加強對文藝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領、價值引領、道德引領,發揮行業建設主導作用,與社會各界加強聯系,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開展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行業管理,加強文藝隊伍建設,繁榮發展羅湖文化藝術事業。
第七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加強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和文藝界行風建設,表彰獎勵先進文藝工作者和優秀文藝作品,引導文藝工作者愛國、為民、崇德、尚藝,遵守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努力成為時代風氣的先覺者、先行者、先倡者,做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文藝工作者。
第八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努力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文藝發展規律和人民團體特點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組織形式、活動方式,積極引導文藝家和團體會員以及文藝類社會組織參與市場競爭,積極拓展文藝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空間。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區性文藝家協會為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凡本區的文學藝術性群眾團體,提出申請并經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批準后,可成為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執行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決議,落實完成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交付的任務,開展符合章程的各項活動,積極參加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團體會員的權利:推薦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開展的工作和活動,對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團體會員有退會自由。
團體會員不能按照《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正常開展工作或不再具備團體會員條件時,經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可予以撤銷團體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
第十三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四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推選和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特邀產生。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委員,由各團體會員和有關方面按商定名額推薦委員候選人建議人選,經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提交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五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委員中屬羅湖區宣傳文化系統相關單位、各文藝家協會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的,如有人事變動,應在新任負責人接任后相應更換,報主席團確認后生效。
第十六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修訂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二)選舉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
(三)聽取和審查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四)討論并決定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八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產生羅湖區文聯主席團成員;
(三)聽取和審議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年度工作報告;
(四)審議決定應由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選舉主席一名,專職副主席一名,可設兼職副主席和主席團成員若干名,組成主席團。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二十條 主席和專職副主席在中共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黨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秘書長協助主席處理日常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可設榮譽職務,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和聘任。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經費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撥款,并以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作為補充。
第二十二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經費、資產及財政撥給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單位的資產隸屬關系不得任意改變。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羅湖區文聯”。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英文名稱是“SHEN ZHEN LUOHU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SZLHFLAC”。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深圳市羅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三)羅湖區文聯主席團成員名單(含區文聯辦公地址和辦公電話)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文錦中路1008號羅湖管理中心大廈514
辦公電話:0755-88160535
主席:楊 冰
專職副主席:魏文芳
秘書長:魏文芳
副秘書長:于延豐
主席團成員名單:楊冰、魏文芳、謝湘南、邸敘然、楊樂、方曉龍、汪波、丁振遠、鐘國華、于延豐、劉思、劉昭、葉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