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市文聯
時間:2021-08-26
一、采購項目需求
承擔第五屆“深圳舞蹈月”系列等活動、第三屆深圳青少年舞蹈比賽的燈光及音響設備租賃和操作服務,制定和實施舞蹈月相關配套方案,協助深圳市舞蹈家協會提供活動所需設備,執行現場操作,保證活動正常進行。
二、投標人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從事設備行業,了解各劇場設備情況,熟悉燈光、音響、劇場及工作流程,保證設備質量,具有專業的執行和操作能力,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承辦過市級以上大型活動;
3.自行購買職員人身保險;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三、商務需求
(一)服務期限:2021年10月1-31日
(二)服務地點:深圳保利劇院、南山文體中心大劇場、龍崗文化中心大劇場、蛇口價值工廠、南山區文化館
(三)報價要求:
1.本項目服務費采用包干制,應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企業的利潤。由投標供應商根據招標公告提供的資料自行測算報價;一經中標,報價總額在服務期限內不做調整。
2.投標供應商應當根據本企業的成本自行決定報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業成本的報價投標。
3.投標供應商的報價不得超過項目預算金額,預算金額為:38萬元。
(四)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務工作進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四、投標文件要求及聯系方式
投標文件應包含以下內容:
1.投標人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方案及報價單;
3.投標人相關專業領域/項目經驗/資質證明材料;
4.投標人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
所有投標文件一式五份,須密封并加蓋公章,封面留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于2021年9月1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38號市文聯701室。
咨詢電話:0755-25563011,聯系人:陳老師
五、評標方法
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出中標單位。
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21年8月26日